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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度利民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水泥被罚

发布时间:2023-05-12   来源:新农商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珊

  新农商网5月11日讯近日,本网通过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山东平度利民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被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仟叁佰玖拾元零柒分(7390.07元); 2.处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零肆佰肆拾叁元陆角叁分(290443.63元);处罚幅度:严重。

  据平市监白处罚〔2023〕21883号显示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2月27日我局收到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TXZJ/QJ20211010123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氯离子项目不符合GB175-2007标准要求,依据《山东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之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水泥的违法行为。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平度利民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仟叁佰玖拾元零柒分(7390.07元); 2.处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零肆佰肆拾叁元陆角叁分(290443.63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幅度:严重。(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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