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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市华阳集团新景矿煤业有限公司瞒报事故逃避应追究

发布时间:2023-07-08   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    责任编辑:李霞

  图解:华阳集团办公大楼 新景矿煤业有限公司

  【记者王龙飞/山西讯】前不久,中国《市县领导决策》杂志社接到知情人举报称: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华阳集团(原名:阳煤集团)下属企业“新景矿煤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份和2023年2月份各发生一起安全生产矿工死亡事故,均被瞒报!

  本社高度重视,派出记者组,依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驱车前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阳泉市里沙沟、阳煤三矿、晋中市寿阳县、和顺县等地进行了新闻调查。

  经调查,2023年2月12日(农历正月二十二),发生的这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瞒报。

  死者:赵利平,男,50岁左右,系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源涡村人。经调查,赵利平是“新景矿煤业有限公司”井下通风队工人,确实是在今年的正月下旬,“因井下瓦斯中毒,死在阳煤集团新景矿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里。据知情人讲:开始,矿方没人重视,甚至置之不理,家属把棺材抬到了企业大门口,闹了一个多月,才解决的!赔偿了260万元。而后,企业怕走漏消息,为了瞒报此事故,把通风队工人全部解散了。

  记者在“华阳集团一矿”附近暗访调查时,一超市年轻老板也向记者证实了此事。提及这次事故,他肯定地对记者说:没错!就是今年正月下旬农历二十几,华阳集团下属的一家煤矿确实死了一个人!家属确实“闹了一个多月,把棺材抬到企业大门口,附近的人都知道这事!据说赔偿数额不低,是外地的,如果是死的本地人,赔偿数额会更高”。

  问及2021年6月份这起事故是否知情时,他说:也知道!不是早就都处理完了吗?问及咋处理的?他说:那一起事故死了两个人,具体情况,你可以去离此不远的“里沙沟小区那边打问一下,只要是外地矿工,一般都居住在那附近”。恰好,记者手中掌握的信息,死难矿工生前居住地正是“里沙沟小区6号楼4单元4楼右户”。这个老板提供的信息可信,吻合。

  记者驱车很块找到了死者生前居住的“里沙沟”。经过耐心细致地盘问,一位在路边的居民,用手一指:那就是6号楼!

  图说:里沙沟居民向记者介绍李旭明死亡和家庭情况 李旭明生前居住的房子(6号楼4层)

  记者问及2021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阳煤集团下属的“新景矿煤业有限公司”因冒顶事故死亡的工人李旭明和一名叫刘志武的人是否住在这里?这位看上去六十多岁、自称姓李的居民很爽快地应答到:应该是2021年的6月1号,住在6号楼4层的李旭明(小名叫二小),确实是因安全事故死在华阳集团下属的“新景矿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井里了。他老家是寿阳县的,这个6号楼的房子,是他父母的,他父亲也是阳煤集团一矿的老职工,李旭明也是正式职工。他父母都70多岁了,他出事后,父母也都不在这住了,据说搬到太原去了!李旭明有一个女儿,他兄弟俩。和李旭明一起事故死的那个人,听说是和顺县的人。据说是住在“阳煤三矿”那边,听说是一个人赔偿了310万。

  企业负责人答复受质疑 涉嫌搪塞媒体监督

  记者将调查结果写成新闻调查稿件,前往华阳集团新景矿煤业有限公司,在该企业大门口,通过门卫联系后,见到了该公司自称姓周负责企业宣传的人。记者向其出示证件后,说明来访目的,将事故调查稿件当面交到其手中,相互留下联络方式后,要求其尽快答复本社关注和采访调查的有关事项。

  三天后,这位周主任给记者的答复中,否认了2023年2月12日的这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称:“赵利平是病死的!有医院证明!”记者要求其将“医院证明”传过来核实,至记者发稿时没有结果。

  记者问及:2021年6月份发生的那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者李旭明的调查情况时,这位负责人称:还在核查中,有结果会告诉你。截止记者发稿时,没有回复。

  记者通过网上“爱企查”信息显示:

  “新景矿位于阳泉市西部,距离市中心18公里,濒临石太铁路和太旧高速公路。于1990年开工建设,总投资18亿元。1998年10月1日正式成立,现有员工4500名。井田煤层贮藏稳定,均为优质无烟煤。可采煤层8层,主采3#、8#、15#煤。一期工程可采储量1.6亿吨,采区服务年限52.4年,年设计生产能力220万吨,按“十五”发展规划,到2005年矿井产量将达400万吨以上。

  记者手记:安全生产无小事!国务院曾多次在记者会上,就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及不容乐观的各种矿难和安全生产领域各类灾难提出要求:各级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能部门和各种工矿企业,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工人们的劳动安全和生命安全!对于渎职失守、失职失责的政府官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按着党纪国法严惩不怠!

  去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五条”,其中第十四条也特别提出,要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要求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行为,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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