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人员查询|

投稿咨询热线: 010-68639699

外宣平台

政企内容服务专线: 010-68632799

“卖粉蒸肉被判赔5万元”案撤诉,两大问题待解

发布时间:2024-01-23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一歌

  近日,备受关注的“农妇卖150份粉蒸肉被判赔5万元”一案有了新进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准许原告(邵某)撤诉,并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

  如何让小作坊满足食品安全标准,实现提档升级?知假买假该不该获得赔偿?此事虽已落下帷幕,但留下的争议与思考却远未结束。

  卖150份粉蒸肉被判赔5万元

  2021年7月,消费者邵某在重庆忠县毛妈妈经营部(以下简称毛妈妈)购买了150份熟食粉蒸肉。收到货后,邵某发现这批熟食的包装上无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遂将毛妈妈起诉至法院,请求“退一赔十”。

  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两级法院均支持邵某的诉求。判定毛妈妈除退款退货外,还要10倍赔偿对方49991.6元,总计超过5万元。

  据悉,毛妈妈售卖的粉蒸肉用土碗盛装,外面用真空透明袋密封,但包装上无产品名称、生产时间、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法院认定,毛妈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规定,因此,该粉蒸肉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审、二审判决被撤销

  此事在网上引发争论,有网友支持邵某的做法,认为食品安全无小事;也有网友同情毛妈妈,认为其产品并无质量问题,只是包装不符合规定,被职业打假人“碰瓷”有点冤。而对于知假买假该不该获得法律支持,各方存在较大争议。

  二审判决后,毛妈妈委托律师向重庆市高院申请再审。2023年11月,重庆市高院对该案作出民事裁定。记者在裁定书上看到:“该院审理过程中,原告(邵某)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一审起诉。法院认为,原告撤回一审起诉的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依法予以准许。”

  “‘农妇卖150份粉蒸肉被判赔5万元’一案,准许撤诉,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从经济学角度考量,有其积极意义。”重庆工商大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中心研究员莫远明对记者说,从制度经 济学分析,对小本经营、夜摊经济等民生经济持宽容态度,有利于保护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弱势群体利益,实现和维护 社会公平正 义;从行为经济学分析,有利于激励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干事创业。但更重要的问题还是如何让小作坊满足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明确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该不该获得法律支持。

  各地积极推进小作坊提档升级

  业内人士指出,这起案件原本的判决,对于小商家来说无疑是一个“利空”。此案引发了社会对职业打假人的广泛关注。它不仅揭示了法律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时可能存在漏洞,也反映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微妙平衡。因此,应明确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该不该获得法律支持,并细化知假买假行为的裁判规则。此外,对于小微经营者来说,这是一个警示,提醒他们必须注意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记者注意到,为改善小作坊生产加工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都非常重视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工作。

  近年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参照国家、省、市级相关要求,结合本地食品小作坊类型分布情况,为面制品和肉制品食品小作坊设计了车间平面布局图模板,向食品小作坊申请开办者明示开办标准,把好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同时,制定了《深圳市生湿(干)面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生产工作指引》及系列食品安全制度,为食品小作坊后续生产规范提供参考。

  重庆市江北区则积极推动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综合治理转型升级。该区投入预算经费378.5万元,创建“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对辖区30家小作坊加工环境、工艺流程、机器设备进行提档升级,在渔人湾码头建立重庆市首个食品加工小作坊园区,统一规划给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并共享检验室等配套设施,提供政策、资金等支持,鼓励引导食品小作坊进入园区集中生产经营;严格实行“三限三有三控”管理,实施小摊贩改造提升工程等。

  近日,记者前往忠县实地探访毛妈妈发现,该经营部确系家庭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但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目前已在食品包装上按法律要求标明了相关信息。

上一条:顺应消费趋势优化“菜篮子”产能
下一条:商务部:1月8日至14日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价格小幅下降

《旅游商报·旅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内容注明来源《旅商网》的所有文章作品,版权均归属《旅游商报·旅商网》所有,未经合法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内容作品。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旅游商报·旅商网》,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旅游商报·旅商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旅商网》)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旅游商报新闻”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值班热线 010-6863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