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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回应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3-10-28   来源:新华网    作者:高敬    责任编辑:陈琳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题: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回应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问题

  新华社记者 高敬

  生态环境部27日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3年度报告》并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对报告进行解读,并回应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问题。

  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进展

  夏应显介绍,我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完成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采取节能提高能效、建立完善市场机制、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进展。

  报告显示,2022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超过51%,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5%。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620万辆,占全球一半以上。

  他表示,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我国坚持适应和减缓并重。《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对当前至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作出统筹谋划和部署。同时,我国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推进青藏高原、黄河流域等敏感脆弱区域适应气候变化工作。

  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取得良好效果

  夏应显介绍,我国积极参与气候多边进程,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多年来,我国持续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我国通过合作建设低碳示范区、开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举办能力建设培训班等方式重点为非洲国家、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等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务实支持。

  截至2023年9月,我国已与数十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8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累计合作建设4个低碳示范区,开展75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举办52期能力建设培训班,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2300余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

  此外,我国加强区域合作,启动中非应对气候变化3年行动计划专项、持续开展中国-东盟红树林研究等,并开展与国际组织的合作。

  期待COP28延续并深化“共同落实”主题

  距《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只剩一个月的时间。夏应显表示,中方始终全力支持东道国阿联酋举办一届成功的缔约方大会,期待同各方共同合作,确保COP28延续并深化“共同落实”的主题,以首次全球盘点为契机,发出聚焦行动、加强合作的积极信号。

  一是开展聚焦落实的全球盘点。全面平衡评估全球落实《巴黎协定》的进展与差距,交流各方行动成效和最佳实践,特别是要尊重各国不同起点和国情,切实盘点发达国家2020年前履约缺口,落实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和提供资金、技术及能力建设支持义务等,实现《巴黎协定》全面平衡有效实施。

  二是充分响应发展中国家关切。发达国家应在COP28前切实兑现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和动员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的承诺,明确适应资金翻倍路线图。COP28应就全球适应目标达成有力决定,完成损失和损害资金机制建设,充分响应发展中国家长期呼吁的资金、技术及能力建设支持需要。

  三是务实推进公正绿色转型。负责任地应对气候变化必须采取积极且务实的态度,COP28应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和消除贫困、能源安全、创造就业、发展经济等需求有效协调,务实推动全球向绿色低碳、气候韧性社会的公正转型。

  四是团结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各方应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摒弃任何形式的单边措施。COP28应发出推动各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强烈信号,确保全球气候治理沿着正确轨道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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