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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10-09   来源:旅商网    作者:朱善永 所行    责任编辑:李冰

  旅游商报-旅商网讯(王森峰/朱善永 所行)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减少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及纠纷,近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和辖区基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9月22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联合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及哈尔滨市公安交警支队南岗大队,开展以“崇尚法典精神·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流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向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让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法规的内容和精神。同时,干警们对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让群众更加直观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交通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性。

  近日,南岗区法院联合市公安交警支队南岗大队,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南岗区干警们在市公安交警支队南岗大队院内,悬挂“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普法宣传条幅,向来往司机、驾驶员、准驾驶员等讲解交通法规,现场答疑解惑,并发放普法宣传手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来往群众强调交通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群众主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巴彦县法院民二庭的干警们日前来到步行街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据介绍,活动中,干警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结合实际案例,向来往群众讲解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给他人带来伤害时应承担的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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